新北市政府文化局(以下簡稱本局)所管理之板橋435藝文特區(以下簡稱園區)為一多元開放場域。為鼓勵藝術家勇於追求創作夢想,開放園區內「H棟、K棟、I棟」三棟宿舍型制之建築物為435藝術家工作室(4號、3號、5號藝術家工作室),期藉藝術家之群聚效應,將園區打造為藝術家夢想基地。
期程及進駐時間:(尚未開放)
申請資格:
- 年滿20歲之個人或團體(2人以上或登記立案之法人團體),不限國籍。申請者須具備英文或中文語言能力。
- 申請者限藝術創作工作者,包括視覺藝術、表演藝術、文史、影視相關、多媒體藝術或其他藝術相關類等。
- 如申請者之創作計畫與多元文化或計畫型研究(包含原住民族文化、客家文化及新住民文化等或地文史研究、新北文史與藝術發展脈絡等…)相關尤佳。
進駐空間:
空間位置 |
空間面積 |
回饋計畫 |
H棟I棟K棟 |
每間約5坪 |
- 進駐者須配合本藝術村營運方針,於進駐期間籌備執行每年 2 場(如申請 2 間者,須以 2 倍計算之) 以「親子藝文」、「社區藝術營造」、「參與式藝術」為主題之展覽、工作坊、文史研究或藝術評論等具公眾參與性之藝文活動。
- 進駐者須配合參與開放工作室活動。
- 進駐者須配合藝術家大會舉行。
- 進駐者須配合參加園區舉辦之進駐藝術家成果展。
- 進駐期間,須服從自治管理委員會所訂規約(相關規範由自治管理委員會另訂之),本局得隨時至工作室查核空間使用狀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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